武昌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避免浪费和超标准配置,根据《武昌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用于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的所有资产,不论来自何种渠道(购置、赠送、奖励、调拨、援助、自制等)和使用何种经费(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捐款、贷款等)购置,都统一考评。
第三条 考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成立的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小组对各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可操作性原则:设计可量化的考评指标。
(三)导向性原则:通过考评指导各资产使用二级学院、大队(部门)(下称单位)高效、科学配置资产,节能减排,打造节约型校园。
第四条 成立固定资产绩效考评小组
组长:主管财务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质量管理与工作督察处处长、校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及其工作人员。
设立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校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考评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学校为实现固定资产管理职能所确定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率、维护等所进行的综合性考评与评价。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主要是考评各资产使用单位的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情况;
(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用及维护情况;
(四)固定资产的配置情况。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评分表》所列各项指标进行考评,详见附件一。
学校固定资产绩效考评小组遵照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当年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可以对具体考评指标进行调整。考评指标需调整时,应于调整当年的上半年予以公布。
第三章 考评方法
第七条 考评采取日常监管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评主要通过对各单位固定资产有关管理资料的审核以及现场抽查盘点实物资产和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考评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各对应项作适当减分,减完为止,不计负分。年度资产清查项为净减分项。
第九条 校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将每年考评结果汇总报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小组备查,并于编制次年各单位预算前向资产预算编制归口管理部门予以通报,作为各单位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依据。
第四章 考评时间
第十条 考评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考评,考评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的年末,可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作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考评奖惩
第十一条 每年的资产考评结果作为核定各资产使用单位下一年度新增资产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考评结果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单位和优秀资产管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评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单位在全校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 每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考评重要参考指标,并作为单位负责人年终绩效考评指标之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各资产使用单位应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单位负责人应对所提供的相关评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