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或选用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依据。课程标准的制定是课程改革的先导,对课程改革起到指导、引领作用。为促进课程建设,规范课程标准,提高教材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特对课程标准的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定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结合《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关于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等文件精神,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和改革教学内容为重点,以职业、岗位技能需求为主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制定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服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充分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思想。
(二)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制定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职业技术领域、任职要求和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及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防止脱离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通识课、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一是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二是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
(三)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5-8门专业核心课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设置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其他课程可根据专业整体改革思路,做到课程内容模块化、项目化,开展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一体化教学或其他教学模式改革,突出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一致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
(四)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可根据各自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课程要充分考虑本校及合作企业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课程要重视实践性教学,创造条件加大校内生产性(或仿真生产)实训比例,切实在校内外顶岗实习中体现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
(五)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课程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通识课程要组织分级教学,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六)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原则。在注重知识、技能培养的同时,每门课程应当把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安全生产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等职业素养培养做为课程标准设计的重要内容,并切实落实到课程教学实施之中。
(七)过程性考核原则。注重过程性学习考核,要把学生平时完成每一个项目、每一项任务的状态与在本门课程中体现出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安全生产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结合起来进行课程考核,彻底扭转一考定乾坤的局面。
(八)指导性、可操作性原则。课程标准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集教学团队、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思想于一体,对课程教学的实施具有指导性作用。同时,各课程组应当充分考虑学院发展状况、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院的软硬件设施,精心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课程标准。
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标识、课程定位与设计思路、课程学习目标、课程内容要求及过程评价、课程实施和建议、教学资源的选用、师资和实训条件、教学参考资源和其他说明等八个方面内容。不同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参见附件。
四、课程标准的制定程序
(一)课程标准的制定由课程所属学院(部)组织相关教研室制定。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定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对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和职业资格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
基于工作过程课程改革的专业核心课程要与行业企业专家充分沟通研讨,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能力要求,选取教学内容,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由相应专业的专、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二)课程标准应安排教学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执笔起草,教研室负责组织相关教师、企业技术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各学院(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后,院(部)长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按本办法对课程标准进行审查、汇总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执行。教务处根据制定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进行宏观指导,对需要统一的部分,做出明确规定,协调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之间和各学院(部)之间的关系,确保制定工作顺利、高质量完成。
五、课程标准的执行和管理
(一)课程标准是学校基本教学指导文件,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各教研室要认真依据课程标准,选用或编写教材,建设课程教学资源,组织实施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各部门要为课程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二)任课教师应理解掌握课程标准的内容,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任课教师应让学生了解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专业核心课程任课教师在执行课程标准时,在保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根据当时的培养要求和教学内容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灵活性。各教研室在执行课程标准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学院(部)分管院长和教务处报告,研究并妥善解决。
(三)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应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研讨检查时,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化要求适时对课程标准进行修订,各教研室对课程标准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向学院(部)提出修订申请。课程标准的修订原则和程序与制定的要求相同。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文字表达准确,简明扼要,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名词术语规范,结构合理,文本内容符合课程目标,文本格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排版要求。页面纸型:A4,纵向;页边距:上、下、左、右边距各2.5厘米;行距:固定值20磅;页码:页脚,居中。题目为“二号宋体加粗”,文中标题为“小四号黑体”,内容为“五号仿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