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职业学院禁止吸烟管理办法

   为了杜绝吸烟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要求,特制订我校禁止吸烟管理办法。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禁止吸烟领导小组。 组长:王大耀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禁止吸烟工作。 副组长:李继文、叶丹、王晶、程辉建、李利、王宇。 职责: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禁烟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协助组长做好工作。 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各大队大队长、书记,士官教学部部长。 职责:负责所属人员的禁烟工作。指导辅导员、学员队干部开展禁烟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学校设立禁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综合办公室。 职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决定,负责学校禁烟工作制度计划的起草工作和日常督察、资料收集管理等。 学校成立禁烟督查队。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党群工作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学工部、教务部、保卫处和后勤集团组成。 负责全校人员禁止吸烟的督查和纠察。 各二级学院和大队成立学生禁止吸烟自治小组。 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吸烟的督查和纠察。

二、宣传教育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校园网站、“三微一端”等现代媒体,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公告栏等传统平台和部门例会、学生班会等常规渠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提高知晓率。 2、开展专题教育。利用教职工活动、团队活动、专题讲座、课堂等活动载体,对师生员工开展禁烟教育。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讲透吸烟的危害性,让远离烟草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3、强化思想建设。认真落实上级禁烟相关通知精神,坚持正面引导,完善管理制度。把禁烟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单位考核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禁烟工作。

三、措施与方法 1、建立健全各种禁烟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禁烟,用制度管人、教育人。 2、在楼梯口、会议室、卫生间及相关公共场所醒目处设置(张贴)禁烟标志;学校所有经营网点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标识,不得售卖任何香烟和烟具;办公室和会议室不得摆放烟灰缸等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3、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门卫保安及相关接待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4、学校将履行禁烟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学校纠察队和各类督查小组要把禁烟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对校园公共场所实施不间断的巡查。 5、每年评比禁烟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吸烟处罚措施 1、严禁学生在校内外任何地方吸烟,若发现学生吸烟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同时不能享受各种经济资助,并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教职工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人员,取消吸烟者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凡有吸烟行为的学生,取消所在班级(学员队)和辅导员(学员队干部)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凡有吸烟行为教职工,取消所在单位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单位负责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校内经营网点售卖香烟的,由后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罚款,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终止合同。